1、機車交通事故死傷人數分析:
台灣地區近年來道路交通事故中,機車發生之交通事故死傷人數,由統計資料顯示,其所占比率仍偏高。以95年為例,全年交通事故死傷總數為2,999人,其中騎乘機車發生事故死傷人數為1,213人,占全年事故死傷總數之40.45%。顯示機車在各種的交通工具中,為一較危險的交通工具。
2、機車交通事故年齡分析:
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若依機車駕駛人的年齡分佈,可發現機車事故死亡者之年齡以18至20歲為最高,其次為21歲至25歲。由上述資料顯示,機車事故以青少年(18至30歲)之年歲層為最嚴重。依據日本研究指出,雖然青少年之運動神經及感覺機能均較其他年歲為佳,但其肇事率卻異常偏高,係因他們具有下列的駕駛特性:
• 攻擊性的駕駛能度認為自己之判斷、行動是正確的,對於妨礙到自己之物,皆有不予接納之傾向;不冷靜去判斷他人之動向,用自己的意志來主宰行動。
• 協調性之駕駛態度道路是有限的空間,很多人共同在使用,是人車混合行駛的場所;很多青少年駕駛人將行人視為妨礙,且無視兩邊橫向進入之車輛,自己任意行駛,沒有協調人車間的關係。
• 衝動性之駕駛態度未冷靜地確認交通狀況,就將車輛匆匆忙忙開動、在等待號誌時催促前面車輛開動,且常常在不知不覺中會超速。
• 顯示「自我性」的駕駛態度顯耀自己駕駛技術良好,以吸引他人注意,這種行動是危險的。而這種凸顯自己的行動,常是無意識的多次動作,而不自覺其駕駛行為是極危險的。
• 自我陶醉。過於自信之駕駛態度「緊急煞車之陶醉」、「超速之快感」、「試一試轉彎駕駛能力界限」時,被危險駕駛行為吸引,迷惑自己之實力。